「only YES means YES!」
1992年有一名義大利羅馬少女遭駕訓班教練性侵,雖然被指控的強暴者遭到定罪和判刑,但義大利最高法院在1998年推翻了此一定罪。
因為當時受害者穿著非常緊身的牛仔褲,強暴者辯稱是牛仔褲這麼緊,他無法脫下它,是她自己脫下牛仔褲,所以這是雙方同意的性行為。
義大利最高法院在判決中表示:「這是一個共同經驗的事實,如果沒有穿著牛仔褲的人積極配合,他人幾乎不可能脫下緊身牛仔褲。」
直到2008年,另一宗加害人同樣強調被害人「穿著緊身牛仔褲不可能被性侵」的案件,法官以「牛仔褲不能與任何形式的貞操帶相比」為由,認定被告性侵罪名成立。
至此,對強暴控訴不再有「牛仔褲可以抵禦強暴」的說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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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 #現代婦女基金會 社工邀約響應
現代婦女基金會近年開始在台灣倡議「only YES means YES」性同意權的觀念,並響應國際上以穿著牛仔服飾來反性侵的「04/29丹寧日」,希望扭轉傳統社會往往流於「檢討被害人」的風氣。
2017年主題為「沒有同意就是性侵」;
2018年主題為「穿著由我、騷擾止步」;
2019年主題是「用支持取代批判」;
今年的主題為「停止責備,陪伴傾聽」。
其實大家一定都有觀察到,在性侵新聞事件下,有許多責備性侵被害者的留言,包括認為被害者「另有所圖」、「沒有自我保護」、「行為不檢」,以及言行舉止「不像被害人」等等。
我也一直很討厭在各大論壇或現實中看到他人對女性穿著的評論,例如:
「妳穿那麼短是要勾引誰啊?」
「穿那麼露,活該被摸/被性侵。」
「穿這樣,早該料到會被強暴了吧!」
也看過有新聞報導女生在遭到強暴之後知道不要洗澡、立即收集體液並報警,就有網民認為不像受害者。
看到這種我真的常常氣到半屎耶!😤
1. 無論性別,想穿什麼就穿什麼,每個人的穿著不代表同意別人的逾矩行為。
2. 難道要哭哭啼啼,一直洗身體,覺得自己很髒才是受害者的模樣嗎?請不要咨意質疑他人的悲傷程度。
⠀⠀請停止檢討受害者。
「only YES means YES! 」
❌沒有什麼「對方說不要就是要。」
⚠️要就是要,不要就是不要。
#onlyYESmeansY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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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stagram有抽獎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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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小聲備註一下,不知道有沒有會看到這邊:
在舉女性的案例之外,我本人也一樣支持男生自在穿著,例如:男生游泳的時候穿三角泳褲,被同學揶揄等等,這又是另一個議題,先不討論。
我想強調的是,我追求平權主義,我知道讀者們理解我,但避免有陌生網民為我扣上女權自助餐的稱號,在此呼籲一下,請不要幫我扣女權自助餐的帽子,我要的帽子我自己挑。
#429穿丹寧反性侵 #停止責備_陪伴傾聽
#OYMY #支持展心復原計畫